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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新 须 知
科技查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技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家科技部2000年12月8日颁布)操作,并做出结论。它只评价科技的新颖性,对其先进性不做判定。新颖性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技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有虚假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查新费用不随最终查新结论而变动。
一、查新流程:填写《科技查新委托书》→ 交纳查新费或押金 → 查新受理回执→确认查新结论→ 领取查新报告。
二、查新完成时间:
国内查新:正常4个工作日,可根据客户需要加急;
国内外查新:正常7个工作日,可根据客户需要加急。
三、委托单填写须知
1、项目名称:必须同准备上报的申请书上的项目名称完全相同,否则,查新报告将不起作用。(涉及国外部分的,请给出项目名称的英文翻译。)
2、委托单位:必须同准备上报的申请书上的委托单位完全相同。
3、联系人:查新过程中能够提供沟通的人,须写出其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
4、查新报告用途:查新报告可以同时用于多项申报或鉴定(可多选),若委托单上的选项未列出,请在"其它"中写明。
5、查新项目的技术要点:要求能够使查新人员整体上把握该技术或该产品中所含的关键技术。
6、查新项目的查新点: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查新人员主要是判断各个查新点以及所有查新点作为一个整体的新颖性。因此,查新点必须由委托方认真概括,准确填写。
7、关键词:是指出现在文献标题、文摘、正文中,对表达文献主题内容具有实质意义的语词,对揭示和描述文献主题内容是重要的、关键性的语词。涉及国外部分的,请给出英文关键词。
8、背景材料及密级:资料或数据要求保密,必须提供书面请求。
9、查新报告中的"查新要求"由查新人员根据"技术要点"和"查新点"综合编写。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所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者类似研究;
(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者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
(3)希望查新机构根据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
(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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